校属各部门:

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加大沉积项目清理力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安排,现开展2020年(含)以前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清理及2022年下半年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清理:2020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和公共应急专项三类。

(二)项目结题: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二、工作形式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结题及清理工作采取“线上提交+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三、材料要求

(一)请相关负责人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忘记用户名密码者请学院科研秘书统一联系科研处找回),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结题文档界面上传完整的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1,篇幅要详尽且有学术性,10000字以上);

2.扫描上传盖章的项目责任书正反两面;

3.研究成果附件(要求: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并且标注项目资助号,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检索证明等;外文附全文+检索证明等;专利附授权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研究生培养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注意:所有上传文档请正确命名。

校内审核工作将于11月10日下午16时结束,请项目负责人确认以上材料全部准确无误在此日期前尽快完成系统材料上传及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部门认真组织本次结题工作,根据未结题清单(见附件2),梳理本部门2020年(含)以前的沉积项目,完成沉积项目清理工作。对于本次仍无法结题的项目,各部门需填报(见附件3),将盖章扫描的《沉积项目自查清单》最晚于11月10日下午16时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已达到结项时间且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项目可申请结题(缺一不可):

1.研究报告1份,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核心论文;

2.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并在文中有“该成果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字样。

(二)论文需扫描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外文论文需附检索证明,每篇论文1个pdf文件。

(三)本次清理结束后,原则上今后的一般专项项目须严格按照2年研究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并按期提交结题申请。对于超期项目,省教育厅将视情进行通报并清理,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


联系人:郭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联系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2年11月9日